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七章 惩戒与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对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惩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