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员。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