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丧葬费,依法由加害人承担,但是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单位依法享有对加害人的追偿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