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有效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