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章 融资促进第五十三条有效鼓励中小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起成立互助性担保组织,由成员企业各自缴纳资金组成互保资金,为成员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