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