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章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市社保机构应当定期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免费寄送参保人。参保人与市社保机构约定,以登录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获取个人权益记录的,市社保机构不再另行寄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