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