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未申请领取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