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章 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第十二条已修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人员直接向市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人员委托银行托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