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第四章 人力资源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年度报告包括登记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