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第二章 计量单位的使用第九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制造、销售、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