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七章 社会环境建设第七十七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举办或者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组织举办创新创业培训、比赛、论坛、展会、创意征集等活动,营造支持创新的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