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五章 管理服务创新第六十条有效取消涉及高新区内企业购买厂房、迁址、租用厂房以及配套住房的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按照有关协议执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