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五章 管理服务创新第五十五条有效市、区科技创新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法律专业培训等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