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建立市、区人民政府跨部门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决策、联动监管和绩效评价制度,统一项目管理和信息公开平台,合理安排财政科技资金投入领域、比例和规模,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