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第二十七条有效支持专业性和综合性中试基地建设,为企业产品实现工业化、商品化和规模化提供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服务。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