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本条例施行前颁布的特区法规与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例的规定为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