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第四章 港务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市港务管理部门应当收集和定期发布国内外港口信息,并为港口企业提供必要的国内外港口生产经营信息咨询服务。港口企业和其他从事港口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港务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资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