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