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规范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促进林芝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