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