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阅读服务设施的管理单位未建立公共阅读服务设施管理、维护制度和服务规范、未按服务规范开放公共阅读服务设施或者未明确公共阅读服务设施管理人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