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二章 阅读服务设施第十五条有效公共阅读服务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规定和本市全民阅读公共服务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公共阅读服务设施管理、维护制度和服务规范,开放公共阅读服务设施,并确定公共阅读服务设施的管理人,向社会公告服务内容、开放时间等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