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电梯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接到电梯使用单位定期检验要求后未及时开展检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