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对电梯故障高发的住宅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要求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电梯使用单位采取措施保障电梯安全性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