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