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倡导健康、绿色、诚信、文明的旅游活动。

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维护旅游秩序。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