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5月19日起施行。2002年7月15日无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0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无锡市实施〈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