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有效本条例未规定的水源地保护措施、监管责任及法律责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