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鼓励畜禽分散饲养向集中饲养方式转变,扶持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