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新建住宅的电梯,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既有住宅的在用电梯,鼓励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