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