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