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非常规水利用第三十二条已修改鼓励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改造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