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城市绿化应当优先选用耐旱型或者低耗水植物。绿化灌溉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再生水、建筑基坑水、池塘水等非常规水。鼓励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