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措施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