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岸带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海岸带保护工作,对在海岸带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海岸带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权部门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保护规划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