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晾晒海带等海产品加工项目应当划定专门的区域,不得占用沿海防护林带,不得破坏海岸带陆地一侧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已经造成破坏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限期进行修复。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