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划定重要观景点与主要山体之间的眺望视域,严格控制眺望视域内建筑的高度、体量。临山地块高层建筑通透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