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风貌的保护,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城市风貌保护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