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城市风貌保护规划是城市风貌保护的基本依据,各种开发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的要求。

城市风貌保护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