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受理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反馈。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