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受理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反馈。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