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公众聚集场所和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协商确定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项目。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