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在全体会议上作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