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八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危险废物管理相关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危险废物管理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