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危险废物应当按照特性分类处置。以焚烧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焚烧产生的残渣、飞灰,应当进行安全填埋。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对填埋的危险废物,应当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