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效产生危险废物和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贮存设施或者场所。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