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河道,是指河水流经的路线,包括湖泊(含水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人工水道。

围堰,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为建造永久性水利设施,修建的临时性围护结构。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