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出租汽车客运个体经营者,应当与车辆所有人相一致。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